主題:  請勿上傳出現「酒類品牌」相關內容以免觸法 
留言人:  無名小站客服中心 (2008-02-25 10:19:54) 
留言內容:  各位會員大家好~

 近日我們接獲財政部國庫署的大量來函,檢舉使用者部落格或相簿的內容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。

 如果您上傳的照片或影片中,可明白看出酒類的商標及品牌標誌,或是您網誌文章的內容係針對特定品牌之酒類進行品評或介紹,依法都有可能被認為屬於酒類廣告。
 

還好先看到這一篇了~

不然   我還會傻傻的寫下自己品酒的心得

說品酒 太嚴肅  太高調

只是興趣   

還有  

人家只是小酌爾爾


喜歡在唱歌的時候喝點酒

喜歡在週末的時候喝酒聽歌

喜歡在冬天喝燒酒溫暖腳ㄚ子

喜歡在海邊喝啤酒最暢快

喜歡跟一票朋友玩酒拳最開心

喜歡跟姊妹掏喝調酒聊心事

別再說我愛喝酒了~

我只是喜歡微醺的氣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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