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 請勿上傳出現「酒類品牌」相關內容以免觸法
留言人: 無名小站客服中心 (2008-02-25 10:19:54)
留言內容: 各位會員大家好~
近日我們接獲財政部國庫署的大量來函,檢舉使用者部落格或相簿的內容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。
如果您上傳的照片或影片中,可明白看出酒類的商標及品牌標誌,或是您網誌文章的內容係針對特定品牌之酒類進行品評或介紹,依法都有可能被認為屬於酒類廣告。
還好先看到這一篇了~
不然 我還會傻傻的寫下自己品酒的心得
說品酒 太嚴肅 太高調
只是興趣
還有
人家只是小酌爾爾
喜歡在唱歌的時候喝點酒
喜歡在週末的時候喝酒聽歌
喜歡在冬天喝燒酒溫暖腳ㄚ子
喜歡在海邊喝啤酒最暢快
喜歡跟一票朋友玩酒拳最開心
喜歡跟姊妹掏喝調酒聊心事
別再說我愛喝酒了~
我只是喜歡微醺的氣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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